您当前位置:江苏自考网 > 取得学位> 不授予对象> 浏览文章

不授予对象

发布日期:2018-06-18 整理编辑:江苏自考网浏览量(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江苏自考便捷服务

2024年1月自考还有

考试时间:1月6日-7日
自考报名系统 自考成绩查询系统

请考生们早做准备,提前备考!

江苏自考网招生客服老师

江苏自考网在线客服

对学历提升有疑惑?
在线招生老师随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