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江苏自考网 > 取得学位> 授予学位程序> 浏览文章

授予学位程序

发布日期:2018-06-18 整理编辑:江苏自考网浏览量(

1、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江苏自考便捷服务

2024年1月自考还有

考试时间:1月6日-7日
自考报名系统 自考成绩查询系统

请考生们早做准备,提前备考!

江苏自考网招生客服老师

江苏自考网在线客服

对学历提升有疑惑?
在线招生老师随时解惑